根据伊犁州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立即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切实稳定液化气价格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市物价局局近期对奎屯市液化气市场价格进行了检查。情况如下:
因为液化气的进价波动较大,所以市发计委对液化气的销售价格施行动态管理,即:每瓶液化气在进价的基础上顺加10元为零售价格。
我市现有液化气销售单位三个,分别为奎屯市液化气公司、奎屯华锐商贸有限公司和奎屯华荣商贸有限公司,年总销售量近1200吨。
以上三家液化气公司的每瓶液化气的进销价在7元至10元之间,均未突破市发计委的规定。因我市部分居民都用上了天燃气,所以销售量较小。
三家液化气销售单位,其中二家只进行零售,一家为批零兼营。进价为每吨3600元,零售价为每瓶52元至55元。批发商只在进价每瓶45元的基础上加1.5元批给气贩子,气贩子以每瓶52元至56元进行销售,因气贩子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性较大,所以他们的价格行为很难按制。
2007年11月的价格波动较大,主要因为气源比较紧张,价格天天都有变化,据了解,气价变化最频繁时,上下涨幅达500-1000元/吨,因此当时价格居高不下近一个月。之后气源有所缓解,到2007年12月中旬后,价格基本保持在52元-56元之间,市场保持稳定。(市发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