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1月9日报道 昨天,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2007年乌鲁木齐警方共侦破各类经济案件335起,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其中发生10起涉众型案件,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2000余人被骗。
据了解,2007年经侦支队与银监局、证监局、工商局等单位携手成立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专案组,3月份成功侦破了新疆世平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4月破获新疆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述两起案件警方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29万元;6月侦破了新疆瑞林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发行股票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166万元;破获新疆昌永达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送审查起诉1名犯罪嫌疑人;7月份,破获肖志强、谢平等人利用销售某品牌牛初乳系列产品网络发展营销人员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11月,破获北京润禹和风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另外,经侦支队还及时侦破了一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包括新疆亚世通商贸公司冒充北京奥运特许新疆区域零售商诈骗他人加盟费、营销费案;袁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2000万元资金案;米某等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及合同诈骗案;崔某合同诈骗银通典当公司400万元资金案等。
涉众型经济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指涉及众多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
警方提醒小心陷阱
一是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二是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流动促销等为诱饵发展下线;三是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的股票;四是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投资陷阱。

